王名:落实慈善法 加大新体制下社会扶贫力度
2016-12-28    来源:公益网

10月16日,在中国第三个“扶贫日”前夕,由国务院扶贫办主办,中国扶贫基金会承办的2016扶贫日论坛——社会扶贫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旨在组织探讨社会扶贫在新时期扶贫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为民营企业、地方扶贫组织、专家学者提供面对面对话平台。清华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名在论坛上作了题为《落实<慈善法>,加大新体制下社会扶贫的力度》的发言,为落实《慈善法》、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中的优势和主力军作用提出建议。

以下为发言全文:

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月正式施行的《慈善法》,为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慈善法》明确将扶贫济困定义为公益慈善活动,将开展扶贫济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定义为慈善组织,鼓励社会各界为扶贫济困开展慈善捐赠,支持以扶贫济困为宗旨的各类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慈善信托、慈善服务等活动,从志愿服务、信息公开、专业人才培养、税收减免、金融服务、表彰制度等方面规定了各项促进措施,并特别强调: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可以说,《慈善法》为以慈善组织为主体的社会扶贫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制度支持。

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历来是扶贫济困的重要生力军。400多年前,当英国通过《济贫法》明确规定政府具有济贫职能的时候,也同时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慈善法》,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济困。在国际社会,扶贫济困一直是国际非政府组织重要的活动领域。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形成了“希望工程”、“母亲水窖”、“幸福工程”、“集善工程”等许多有影响的公益品牌项目,涌现出了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德基金会等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致力于扶贫开发事业的专业扶贫慈善组织,为我国的扶贫开发和公益慈善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国际国内经验看,慈善组织比起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在扶贫活动中主要具有五大优势,一是专业性强,二是可及性好,三是灵活性大,四是可持续性高,五是参与性广。这五大优势,使得慈善组织在扶贫济困方面往往更加精准,效率更高,更容易起到拾遗补缺、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因而成为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主力军。

为落实《慈善法》,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中的优势和主力军作用,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明确扶贫类慈善组织统一直接登记体制,进一步降低登记注册的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让社会力量更多、更容易地进入扶贫慈善领域。由于《慈善法》未能明确慈善组织在登记体制上的新旧之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两个行政法规对这两类慈善组织都不同程度保留了双重管理体制。鉴于《慈善法》明确表示国家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强烈建议这种优惠政策要具体落实在扶贫类慈善组织的登记注册上,对于扶贫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要一律取消双重管理,实行民政部门统一直接登记。

第二,在公开募捐资格管理、慈善信托备案管理等方面,制定向扶贫类慈善组织倾斜的特殊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扶贫领域。《慈善法》在公募资格管理上总的来看已降低了门槛,但对一般慈善组织还是规定了“依法登记满两年”的门槛,只有行政法规规定的全国性基金会和社会团体才能自登记之日起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建议这个规定应当全面考虑扶贫类慈善组织,特别是活跃在扶贫济困最前线的基层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上,也应向关注扶贫的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倾斜,特别强调慈善信托引导社会资源向扶贫济困的流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慈善法》明确提出的扶贫特殊优惠政策的要求,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扶贫济困领域。

第三,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慈善法》在慈善税收政策上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其中包括组织收入减免税、捐赠税前扣除及其结转、有价证券及股权等捐赠税收减免、进口物资关税减免、受益人税收减免等。在此基础上,《慈善法》承诺:国家将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就此作出具体的实施细则,通过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加大对扶贫济困慈善活动的支持力度。

第四,在购买服务和金融支持等方面,实行更加积极、灵活的优惠政策,鼓励扶贫济困的各种社会创新。购买服务来自政府,金融支持则不仅来自政府也来自市场,都是推动慈善组织社会创新的重要力量,《慈善法》对此都做了明确表态,希望相关部门在落实具体的实施细则时能够使这个表态真正落地,尤其在扶贫开发领域,购买服务和金融支持要把重点放在支持小额信贷、公益金融、公益创投、微公益等探索上,鼓励用市场机制解决扶贫开发等社会问题的创新。

第五,在志愿服务和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力度,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扶贫济困的队伍中来。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一大优势是动员志愿者和形成专业力量,《慈善法》专章论述慈善服务,并特别强调培养慈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议在相关条例和实施细则中尽快就此作出具体部署,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以扶贫济困为核心的慈善活动中来。

总之,《慈善法》是我国社会公益领域的一部大法和基本法,9月1日这部法律已经正式落地施行,目前各地都在组织学习贯彻,相关部门也在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并修改相关行政法规。《慈善法》明确提出对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建议相关部门抓紧协调落实,能够尽快将这一明确规定落到实处,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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