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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廉之治绘就乡村振兴新图景
2025-05-28    来源:千龙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8个禁止”“47个不准”为农村基层干部划出履职红线。农村基层干部既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也是直面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监督者”,其廉洁履职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规定》的出台犹如一剂醒脑良方,为广袤的农村大地注入了廉洁清风,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石。
       以制度执行压责任,扎紧权力运行“铁栅栏”。近年来,农村基层腐败呈现“小官巨贪”“微权滥用”的特点,具体表现在截留挪用惠农资金、违规操作土地流转、侵占集体“三资”、滥用自治公权、扭曲民主选举等方面,这些“微小”腐败的滋生,摧毁了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严重影响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在农村的实施。《规定》的出台,正是以制度刚性破解这一顽疾,首次明确将“干预插手村级工程项目”“优亲厚友分配集体资源”等高频问题列为禁止事项。在日常履职中,农村基层干部应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并运用数字化监管平台实时公示工程建设、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保障救助等重大事项,让每一笔惠农资金流向可追踪,让每一个环节操作都可倒查。
       以文化浸润筑防线,激活崇廉尚洁“基因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文化土壤。《规定》注重“制度约束”与“文化浸润”相结合,要求将廉洁教育纳入村干部培训必修课,强化警示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方面,将廉洁文化融入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通过举办廉洁文化活动、打造廉洁文化阵地等,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廉洁文化的丰富内涵,将崇尚廉洁的“基因码”植入内心,让廉洁价值理念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自觉追求。既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也重视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将“身边事”转化为“警示钟”,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基层治理不断注入“廉动力”。
       以监督治理净生态,打造立体防控“透视镜”。农村基层监督长期面临“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群众监督难”的困境,《规定》则构建了一张“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技术监督”立体防控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键环节,对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行为露头就打,着力守好群众“钱袋子”。群众是最强大的监督力量,就像无处不在的“探头”,“马甲”再多也能识辨,“胆子”再大也得收敛。打通群众监督的堵点、痛点,需拓宽监督渠道,结合“监督一点通”“掌上村务”等数字化手段,将村级事务公开由“墙上贴”变为“掌中晒”,把监督的“菜单”端到老百姓面前。当每一分惠农资金都精准滴灌田野,当每一个项目决策都经受阳光暴晒,乡村振兴的壮美图景必将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责任编辑: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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