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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 身体力行推动慈善法出台
2017-03-06    来源:新快报

       开栏语

       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的第五个年头了,也是该届任期的最后一年。4年多来,他们为基层奔走发声,向国家建言献策。有些代表委员常年关注一个命题,反复琢磨,仔细分析,不停追问。年复一年,他们已经成为该问题所在领域的专家,所反映的问题也得到了广泛重视,甚至推动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人们总以“死磕”来形容他们的韧性与敬业,其实,他们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当好代表、委员,履好职”。即便任期结束,他们也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当了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自我认为最成功的就是推动了慈善法的出台。虽已年过花甲,她也自嘲已是退休人士。但说起她的调研和议案,曾经当律师的一面显露无疑,精神十足,声音坚定有力。

       早在2006年左右,陈舒就开始参与推动慈善立法,2007年开始每年两会她都会提出与慈善立法相关的建议。整整十年,她一路深入基层调研,不忘为慈善立法鼓与呼。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那一刻陈舒眼里闪烁着泪花,“慈善法草案我不知道提了多少回意见,写了多少回材料”。

       作为慈善立法领域的行家,陈舒认为当代表提议案,一定要是自己熟悉的领域,在此基础上再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有所针对性。“核心是切合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程度。”她笑称,人大代表要了解社会的困难,解决的节点在哪里,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才能被采纳。关注慈善,也与她本人这么多年亲身参与做慈善有关。“当我还是普通老百姓的时候,一直捐助希望工程,也给小朋友捐助学费。”她还记得,汶川地震、东南亚海啸,她都积极参与捐助,后来她开始组织行业一起做慈善。这些年身体力行做慈善,她接触了大量的慈善组织。目前,她的身份是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副主任,这也是全国唯一的一家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

       “以前简单的慈善就是左手倒右手,后来发现有些人越扶越穷,越帮助越懒了。”无疑,她是生活中的有心人。在扶贫的过程中,她会思考应该怎么做才最合适。为什么会越帮越穷,怎么样解决?

       “经历了苦难,也看到了苦难。当自己有能力,有平台的时候就觉得有责任做这事。”回忆起自己过往的岁月,她说经历了社会的坎坷曲折,这一人生经历也是她身体力行做慈善的原因。从14岁到延安黄陵县张寨大队插队,到18岁成为当时陕西最年轻的女法官,再到1985年调到广州。几十年来,陈舒不停地奔走在人民群众中,她知道很多人需要帮助,她希望能改变她们的困境。目前,她还坚持基金月捐,即每个月从工资自动划出100块到慈善基金,授权做慈善。

       对话

       “我真的很努力了,而且努力是有成果的”

       记者:为什么十年持续关注慈善法?

       陈舒:因为慈善法很重要,应该是社会和谐,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也是社会和谐的保证。中国人那么多,一定有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而慈善要与社会救助分开,慈善是社会来做的,不是政府做的。有了慈善的氛围,社会才是稳定、和谐的。这些人能够得到帮助,一方面弘扬社会善的文化,爱的文化。

       记者:在履职的过程中,个人有哪些收获?

       陈舒:人有一种尽责,为社会奉献的自豪感。自己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当代表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不是当了代表就会当代表,也不是当了代表就会做调研。法律是一个社会治理的工具,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当好代表。

       记者:履职以来,提出的哪个议案或建议自己最满意?

       陈舒:作为三届的老代表,没有最满意的,其实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要说比较满意的就是推动和促进慈善法的出台。十年磨一剑,十届五次会议的时候开始提慈善立法,十二届四次会议才出台了慈善法。

       记者:代表履职,调查研究或者走访有什么特别感动的事情?

       陈舒:五年来调研走访,一个感觉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越来越受到人民的重视了。以前基层的人,觉得全国人大代表离基层太远,够不着。有一次去工会调研,现场来了方方面面的人。有一个工会代表发言时就说,“平时好像没关心,今天参与讨论才知道人民代表真的是代表我们”。当时就很感动,感觉到代表的付出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很想为他们做事。

       记者:都说您是很优秀的人大代表,能不能给自己的履职打分?

       陈舒:优秀不敢说,追求永无止境。这也没法量化,只能说我真的很努力了,而且我的努力是有成果的。受人民委托为人民做事,参与了很多立法。而且这些法已经立了,推动了社会进步。

       记者:未来您还会关注什么领域?

       陈舒:社会变化很大,新经济领域一定会关注。我是一个很能接受新事物的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快。前几天我还参加了一个共享经济的论坛,有些事情不是一定要有单位管,而是要交给市场。

       履职路

       2007年

       2005年,中国民政部提出起草慈善法的立法建议。2006年,陈舒就开始参与推动慈善法。在十届五次会议上,陈舒领衔提出了制定相关国家慈善法律的建议。十年来,她年年提慈善法,并自己长期亲身实践,义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捐赠等活动。

       2012年

       2008年,慈善法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广州市募捐条例》于2012年5月颁布实施,成为中国唯一为慈善立法的城市。陈舒就兼任了广州市慈善组织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内司委曾多次到广东听取陈舒等人士关于慈善立法的意见。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列入立法计划。陈舒主动深入相关慈善组织调查研究,还与香港、澳门、台湾的社会组织交流,搜集相关的管理文件和财务资料,提供给全国人大内司委立法组参考。在慈善法的立法过程中,她的很多建议都被采纳。

       2016年

       2016年,十二届四次会议通过了《慈善法》,其中采纳了陈舒等多位代表的建议。慈善法立法后,为更好地谋划、创新慈善组织社会监督的机构和模式,推动广州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9月8日至14日,陈舒作为团长带队一行11人,到台湾相关慈善机构和社区交流学习,通过参观台湾社会企业做慈善的典型范例,了解台湾公益慈善机构的内部自律、社会监督机制及运作方式,学习台湾社会福利基金会的监督管理典型范例的先进经验和台湾社区慈善及监督的典型范例,借鉴台湾地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在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公益组织领导力等方面的运作情况及成功经验。为广州市在全国进一步落实《慈善法》提出具体建议。并且推动两岸民间交流、互访,受到省、市台办的赞扬。

       2017年

       今年继续针对完善劳动合同法、融资租赁、个人信息保护等话题提出议案和建议。

       采写: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 冯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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