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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推进
2022-04-14    来源:经济日报

  重农固本,国之大纲。党的十八大以来,解决好“三农”问题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亿万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亮点。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表示,这么多年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创造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一个很重要的支撑就是“三农”稳定发展。当前,外部形势复杂变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日益增加,更加需要稳住农村这一头,赢得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主动和回旋余地。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越来越彰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顶层设计日益完善

  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顶层设计日益完善,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金融服务、人才下乡、科技服务等支持政策。2018年9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布,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年规划;2019年9月,《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发布,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2021年6月,乡村振兴促进法施行,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得以法定化,彰显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作用。

  既有充分的制度保障,也有真金白银的支持。“十三五”期间,全国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达10.55万亿元,第一产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8.81万亿元,分别是“十二五”期间的1.57和1.69倍;2021年,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4275亿元,比上年增长9.1%;2017年至2021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共管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长36.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432元提高至18931元,增长40.94%,农业补贴促农增收效果十分明显。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脱贫成果不断巩固拓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不少地方积极拓展工作思路,比如江西省芦溪县,通过县级财政投入、消费扶贫提取、产业分红提成等注入脱贫基金,为防止返贫增加体制保障。同时健全“县级+龙头企业+村级(脱贫户)5∶3∶2”投入机制,为产业发展和龙头企业成长提供资金保障。2021年,芦溪全县秋雪蜜桃、赣南脐橙、安福蚕子、茶叶、蔬菜“五个千亩产业”种植面积达1.2万余亩,新增花卉、油茶等特色产业1万余亩,扶贫脱贫资产扩增至3.75亿元。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认为,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是全域、全员、全方位的振兴,从农村贫困地区到全部农村地区,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全体农民,从“两不愁三保障”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可以说对象更广、范围更宽、要求更高。虽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但也有阶段性目标,中央明确在3个五年规划期内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6个五年规划期内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任务艰巨,需要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

  改革活力不断释放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活力不断增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份合作制等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实施。与此同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重大进展。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基石。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改革试验研究室副主任刘俊杰表示,深化农村改革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形成了一批成熟定型、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成果。承包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中央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广大农民群众吃上了长效“定心丸”。目前,宅基地制度改革蹄疾步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卓有成效。

  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头戏。201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3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5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阶段性任务。改革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归属和分配形式,打通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关键环节,促进了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经营体系创新是农村改革的着力点。伴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带动广大小农户走上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1.6万家,辐射带动近一半农户。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1.4万家,社均带动17个单体合作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超过390万个,经营土地达4.7亿亩,场均规模134.3亩。

  通过各项改革,我国初步构建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

  乡村建设扎实推进

  随着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脏乱差面貌有了明显改观,村庄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不断发展。如今,硬化路、动力电基本实现全国行政村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卫生厕所普及率超71%。乡村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迈出新步。走进浙江湖州南浔区南浔镇永联村,一排排树木郁郁葱葱,一道道木制栅栏精致有序,色彩鲜艳的文明墙十分亮眼;永联村的党员志愿者和河长一起在村内河道巡查服务,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添砖加瓦。永联村党总支书记钱明波表示,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来,镇里建立“四色管理”考核机制,各村深化“一村一景”“一村一品”建设,努力让美丽乡村既有颜值又有品质。

  数字乡村建设稳步向前。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相继实施,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201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1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优质优价;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46万个、覆盖全国80%行政村,为农民和新型农业主体提供各类服务8.3亿人次。

  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表示,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要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一方面要立足村庄基础搞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注重保护传统村落,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另一方面要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记者 乔金亮)

(责任编辑: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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