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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一周年民政部成绩单
2017-09-12    来源:新华网

  《慈善法》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年来,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普遍增强,慈善行为日益兴盛,慈善工作稳步推进,慈善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9月1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了一年来民政部贯彻实施《慈善法》的工作进展。

  加快制定政策 严格履行职责

  据记者了解,自慈善法颁布后,与慈善法相衔接的《志愿服务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中宣部、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银监会等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公开募捐管理、慈善信托管理、慈善活动支出、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志愿服务都有了细则规范。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在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启动了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信托备案、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工作。到2017年8月底,各级民政部门共认定和登记慈善组织2109家,其中给予公开募捐资格的513家;慈善信托备案37件,信托合同规模约8.4亿元;民政部共认定和登记慈善组织110家,其中给予公开募捐资格的61家。各级民政部门也已经开始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措施。按照慈善法的要求,民政部通过公开遴选指定了首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了“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完成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或社会救助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救助部门与慈善组织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强化救助资源统筹使用,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

  募捐能力提升 理念深入人心

  随着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的逐渐展开,慈善组织数量快速增长。慈善组织动员社会捐赠的能力明显提升,从2006年前每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近5年每年都超过500亿元,2016年达到了800亿元。

  慈善组织在脱贫攻坚、急难救助、救灾抢险等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成为政府的得力助手,慈善组织“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尤其是“互联网+慈善”蓬勃发展,促使慈善活动形式多样,在扶贫攻坚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

  更值得一提的是,志愿者服务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截至2016年底,我国志愿服务组织总量超过30.6万个,志愿服务站点超过15万个。2017年6月,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实名注册志愿者已达5000万人,注册志愿团体已超过43万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超过96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8.5亿小时。

  《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设立为“中华慈善日”后,各地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参与度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等方式,开展慈善项目体验、讲述慈善故事,举办知识问答,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家庭,弘扬了中华传统慈善文化,传播了现代慈善理念。

  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启动

  9月1日是《慈善法》实施一周年,具有特殊意义。另据记者了解,就在当天,民政部正式启动了第十届“中华慈善奖”的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慈善类奖项的政府最高奖,其评选活动在全国各行业都非常引人注目。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本次的评选规则在前九届的基础上做了一定的修改。另外,民政部在8月21日第17次部长办公会议上修订通过了《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对评选表彰名额及参评方式、途径都作了明确规定。

  第十届“中华慈善奖”在奖项方面设置有: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类别。与往届不同的是,本次“中华慈善奖”为落实《慈善法》要求,将“慈善信托”也纳入表彰对象。

  尽管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慈善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培育扶持政策不足,假借慈善名义的活动频出,事中事后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民政部将从激发慈善组织活力,强化慈善信息公开,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基础基层力量,夯实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着手。扎实做好慈善工作,努力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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