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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方兴未艾 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2016-12-29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慈善信托方兴未艾 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 慈善信托具有独立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征,可以满足财富总量大、类型复杂、传承周期长的慈善信托委托人在风险隔离、利益分配、信息保密和连续稳定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 长期来看,需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于慈善信托的接受度;推动慈善信托配套立法,为慈善信托财产管理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注意做好与互联网平台的结合,提高慈善信托的整体规模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慈善信托发展方兴未艾。数据显示,截至10月28日,据不完全统计,已有7个省(区市)的14个慈善信托完成备案,目前还有慈善信托正在筹备当中。

       “从目前设立的慈善信托来看,信托财产多是现金,财产形态较为单一,股权和房产形态的慈善信托目前还没有真正开展;且多与慈善组织合作,各自发挥优势,慈善组织可以是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也可以是慈善信托的项目执行人;并多采取开放式设计,产品结构相对灵活,更能发挥出信托的优势。”国投泰康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和晋予说。

       那么,公众参与慈善信托需要了解哪些内容?慈善信托与集合理财信托又有什么不同?

       慈善信托没有投资回报

       慈善信托作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型方式和重要载体,慈善法中将“慈善信托”作为重点,专章列入。据了解,慈善信托具有独立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征,可以满足财富总量大、类型复杂、传承周期长的慈善信托委托人在风险隔离、利益分配、信息保密和连续稳定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先富阶层长期持续地参与慈善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信托公司选择与慈善组织合作推进慈善信托,不仅仅是基于解决目前信托公司无法开具免税发票的问题。某信托公司人士说,信托公司与公益慈善组织在资源禀赋、技术团队方面是互补的。慈善是非常专业的事情,信托公司在金融方面的专业性较强,但在慈善领域的专业性上目前还有所欠缺。

       相对于集合理财信托,慈善信托有着明显不同。紫金信托研究发展部负责人薛小峰说,集合理财信托计划属于营业信托,且属于自益信托,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按照相关规定,集合理财信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合格投资人,须满足相应的条件,对于委托人的经济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有较高要求,单个集合信托计划还有人数的限制,属于高端私募范畴,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没有合格投资人的要求。

       不仅如此,慈善信托与集合理财信托在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上也有所不同。薛小峰说,集合理财信托的财产管理是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管理,主要以提高信托收益水平为财产管理的主要目的。只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财产可投向资本市场等具有一定风险的领域。而慈善信托面临较大的保值压力,其财产管理以稳健为前提。集合理财信托的信托财产可投资范围较广,而慈善信托的设立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公益目的,因此不能用于与该公益目的相悖的领域。

       正是因为有上述不同,公众参与慈善信托需要注意与集合理财信托有所区别。据薛小峰介绍,公众参与慈善信托需要明了慈善信托是一种他益信托,认购慈善信托是一种慈善行为,并不会带来投资回报;慈善信托受托人范围扩大,不仅信托公司可以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依法设立的其他公益组织也可以作为受托人,公众应当选择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机构。此外,认购慈善信托时可要求对方出具免税发票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因为慈善信托不止要求资产保值,还需确保资金用于公益慈善目的,使得信托公司面临一定挑战。

       “保证慈善信托的设立符合慈善目的,这是受托人最基本的职责。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必须加强对慈善信托设立目的的判断,避免出现风险。”和晋予说,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则要加强对慈善信托目的的审查,对设立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分析,防止通过慈善信托进行利益输送等非慈善行为;同时加强对慈善信托运行的规范管理,防范操作风险,还需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和监管报告等工作。

       需要看到的是,当前慈善信托并没有出现井喷的情况,未来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慈善信托的税收政策等还需要研讨。“慈善法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慈善信托可享受税收优惠,但关于慈善信托享受税收优惠还需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享受怎样的税收优惠,以及具体如何操作,都未有详细规定,建议慈善信托与慈善捐赠享有同等税收优惠。”和晋予说,以股权、不动产为代表的非货币性财产也是重要的慈善财产,我国高净值人士以持有的股权等非货币财产开展慈善活动的需求日益增加。但以股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设立慈善信托仍存政策障碍,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有待完善。

       薛小峰说,国内关于慈善信托财产管理制度也有所欠缺,慈善信托的财产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营业信托,国外慈善信托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对于慈善信托财产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能够明确界定受托人责任边界,有利于发挥慈善信托的财产管理优势。国内关于慈善信托的财产管理制度还需完善。

       “虽然目前来看不是信托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但慈善信托是信托公司的重要业务组成部分。”业内人士说。

       在和晋予看来,慈善信托业务不仅可以极大地提升信托公司的品牌公信力,而且,其也是可以穿越经济周期的非营业信托业务。“营业信托目前是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和利润来源,但容易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而慈善信托不仅能够满足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拥有巨大发展空间,且可以穿越经济周期。国内外慈善事业发展的历史证明,在经济萧条时期,慈善事业发展速度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与此同时,慈善信托还可与信托公司其他业务有效结合。和晋予说,慈善信托可以拓展信托公司之前未接触过的资源,为信托公司带来许多新的业务合作机会。此外,慈善信托还可以满足家族信托的超高净值客户的慈善需求,与家族信托业务之间形成有效协同。

       据了解,目前,慈善信托普遍规模较小,加上其管理运用方式受限,投资以稳健保值为主。薛小峰说,从短期来看,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主要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长期来看,需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于慈善信托的接受度;推动慈善信托配套立法工作,为慈善信托财产管理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同时,注意做好与互联网平台的结合,从而提高慈善信托的整体规模。

       另据悉,前不久,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将推动慈善信托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建立有效的慈善信托运营机制,从而助力慈善信托发展。(经济日报记者 常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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